2015年北航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时间:2015-05-13
1、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本领域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报名程序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不含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中相关规定执行。
2、入学考试: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简称“GCT”,即初试),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
3、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达到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并提交我院申请资格审查。
4、复试及录取: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我院复试要求的学生,需参加第二阶段专业综合测试(复试),具体时间待12月份我院网站相关通知。我院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复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
5、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学费按照基本修业年限收取。